内容简介
纳西盎的格列高利不是一个注重体系的作家,他的著作形式主要是诗歌、演讲和书信。他是当时杰出的演说家。他的神学演讲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三位一体和基督论。《神学讲演录》收录了纳西盎的格列高利最著名的演讲,都是传世之作。第一篇讨论研究神学研究的态度;第二篇讨论上帝观;第三与第四篇讨论圣子与圣父的关系;第五篇讨论圣灵的位格。本书还收录了另外八篇演讲和两封书信,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神学思想的一致性。他站在正统尼西亚神学的顶端,维护教会传统中的信仰共识。这些演讲录既有娓娓道来的说理,又有汹涌膨湃的激情,更展示内在的灵性经验。它们讲述的不是深奥难懂的哲学,而是他以自己的生命体会过的信仰真理。这些演讲为他赢得了“神学家格列高利”的称号。
作者简介
纳西盎的格列高利(Gregory of Nazianzus ,约329—389) 是四~五世纪最主要的神学家,与凯撒利亚的巴西尔和尼撒的格列高利并称为卡帕多西亚三大教父,他们共同为古代基督教的两大传统之一——希腊传统立下了神学典范。此时,三位一体神学面临阿里乌派的强大挑战。纳西盎的格列高利不畏生命危险、不顾别人的鄙视,挺身而出维护尼西亚信经表达的正统信仰。
目录
中译本导言1
第一部分神学演讲录
前言
第一篇驳欧诺米主义者初论
第二篇论神存在的奥秘
第三篇论圣子
第四篇再论圣子
第五篇论圣灵
第二部分其他演讲录
第三十三篇驳阿里乌主义,兼论阿里乌本人
第三十八篇论神显,或基督的生日
第三十九篇论圣光
第四十篇论圣洗礼
第四十三篇称颂巴西尔的演讲
第三部分书信
致克勒图尼乌神父:驳阿波利拿里(第五十一封书信)
驳阿波利拿里:致克勒图尼乌的第二封信(第五十二封书信)
译名对照表
译后记
试读
第一部分神学演讲录
前言英译本前言。本书译自英译本Philip Schaff & Henry Wace(eds),A Select Library of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second series),Volume Ⅶ,T & T Clark,Reprinted,March 1989。英文译者是Charles Gordon Browne和James Edward Swallow。——中译者注
《基督徒传记词典》(The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Biography)中论纳西盎的格列高利(Gregory of Nazianzus)一文的作者说:“人们一直认为,这些演讲一经翻译就会失去其最主要的魅力,这话一点不错……批评家对它们赞不绝口,溢美之辞一浪胜过一浪,但最高的赞美莫过于许多神学家的赞美,因为他们在这些演讲中发现了自己最杰出的思想。一位对格列高利没有任何偏心的批评家用寥寥数语也许说出了最真实的评价:‘思想完整连贯,集中整合了分散在希拉利(Hilary)、巴西尔(Basil)和阿塔那修(Athanasius)作品中的所有思想;语言平实质朴,又挥洒自如,生动流畅;既论证有力,不落俗套,又没有华而不实的修饰,这些特点使这五篇演讲成为这位杰出天才的不朽作品之一,虽然他有时也难免装腔作势,矫揉造作。格列高利只用了几页纸,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把延续了整整一个世纪的争论作了高度概括,并为之画上了句号。’”De Broglie,“LEglise et lEmpire,”v385这些演讲是379年至381年间在君士坦丁堡的复活堂(Anastasia,Constantinople)教会宣讲的参看前言第171页。(本译文没有译出英译者写的前言。——中译者注),为作者赢得了神学家的称号。享有这美名的,唯有他与福音书作者圣约翰(SJohn the Evangelist)。不过,我们应当注意,这里使用的这个词不是在宽泛的一般意义上说的,而是在比较狭窄的特定意义上说的,明确意指道(Logos)的神性之捍卫者。他的主要对手是欧诺米(Eunomius)和马其顿(Macedonius)的追随者,这些关于神学或者说关于道和圣灵的神性的演讲录,几乎都是为驳斥他们而写的。这位布道家(Preacher)的大部分公开演讲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尼西亚会议确立的三一神或三位一体神的信仰,也就是说,神性(Godhead)只有一个本体(Substance)或本质(Essence)唯有一个神圣的本质或本体;父、子、圣灵是同一本质,或同一本体的。他们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离,也不可能单独领会。在这一点上,尼西亚教义完全是独一神论的(monotheistic),或单一始基的(monarchian),而不是三神论,后者不过是异教多神论的一种新形式而已。
“在哲学的意义上,本质(ousia)和本性(physis)不是指某个个体,某种个体性,而是指属或种;不是Unum in Numero,而是Ens Unum in Multis。所有的人都属于同一本体,分有同样的人性;尽管作为个体的人,他们是各不相同的。‘Homoousion’这个词,从严格的语法上讲,不同于Monoousion或Toutoousion,也不同于Heteroousion,表示的不是数的一致性,而是本质的同等性,或者几个存在者的共同本性。因而,卡尔西顿信经(Chalcedonian Symbol)用得非常清楚,其中说到基督‘就神性(Godhead)来说,与父同质(Homoousios),就人性来说,与我们同质(但从个体性上讲仍然与我们有别)’。但在神圣的三位一体中,同质性不仅表明类的同一,也表明数上的合一;不仅Unum in Specie,而且Unum in Numero。三位格与神圣本质的关系不同于三个体与其种的关系,比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或者彼得、约翰、保罗与人性的关系;他们都是独一的神。这神圣本体因其单一性,所以是绝对不可分的,因其无限性,所以是绝对不可延伸、不可转化的;而有形的本体是可分的,人性是可以借生育而增多的。若是三个本体,就会彼此限制和排斥,因而不可能是无限或绝对的。神这个不可分的独一本质连同它的全部属性都完整地存在于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格之中,只是每个位格以其自己的方式拥有这一者;在父,是作为最初原理拥有,在子,是借着永恒生育拥有,在圣灵则借永恒发出(eternal Procession)。教会教导的不是一本质和三位格,而是三位格中的一本质。父、子和灵不可能看作三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教会历史: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时期》(Schaff,History of the Church,Nic& PostNicPeriod),Diviip672。,因而神是绝对意义上的一。然而神并非只有一个位格,在这不可分的统一性(Unity)中有三个自主的主体(Subjects)或位格(Persons),即父、子和圣灵,他们各有自己的特性(Idiotetes)或个性,彼此有别。出于这样的目的,他与以上所说的异端展开论辩,这些异端不是否认子与父的同质性(Consubstantiality),就是否认圣灵的完全神性和个性。